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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防“数字人民币”诈骗案
-以案例说明风险-“数字人民币”诈骗
案例介绍
浙江杭州临安一伙人冒充公诉人遭遇诈骗。 对方指控受害人洗钱,要求受害人“自证清白”,提供个人信息、银行卡号、手机验证码、录制自拍视频等,并使用相关会议软件通过分享屏幕并远程指导受害人操作。 随后,诈骗分子为受害人开设了数字人民币钱包,将受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兑换到数字钱包中,再将“数字人民币”转移到其他数字钱包中。 受害人共被骗走7.9万元。 巧合的是,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的市民也收到了类似的骗局。 骗子通过App打开会议模式-分享画面,获取当事人信息后,教其打开数字人钱包,7笔交易兑换26.5万元,再转入他人数字钱包。
案例分析
从近期曝光的围绕“数字人民币”的诈骗案来看,无论是犯罪嫌疑人冒充公诉人实施诈骗、网贷诈骗,还是其他与“数字人民币”相关的诈骗案件,诈骗手段都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. 然而,诈骗分子却利用国家尚未全面推行数字货币浙江比特币诈骗案,仅在部分地区试点,公众对“数字人民币”认知不足等因素实施犯罪。 可见,公众通常缺乏学习金融相关知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。
风险提示
(一)金融消费者应积极了解“数字人民币”等方面的相关金融知识。 数字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,是具有国家信用背书和法定偿付能力的法定货币。 与比特币不同的是,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浙江比特币诈骗案,相当于法定货币,其有效性和安全性是最高的。
(2)不要有“求小利”、“轻轻松松赚大钱”的心态。 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的高回报,也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。
(3) 保护您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,谨防个人信息泄露。 谨防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、公安人员获取个人信息转账。
(四)如遇“数字人民币”诈骗或“数字人民币”讨论群,请保持冷静,及时核实,并拨打96110反诈骗热线报警。
-结尾-